泾阳县非煤矿山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确保全县非煤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及时组织和调动各方面力量,迅速、准确、高效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2009〕第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2019〕第2号修改,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修订)
《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
《咸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泾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泾阳县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在抢险中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泾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管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演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非煤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的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的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均为露天采石,在生产经营方面可能发生的主要事故类型为:地质灾害、爆破伤害、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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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危险源 |
危险程度 |
事故诱因 |
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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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质灾害 |
边坡滑坡、崩塌、坍塌及泥石流等导致重大人员伤亡 |
无专项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或遭遇暴雨等其它因素 |
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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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爆破作业 |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监护失误、违章作业等 |
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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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作业用电 |
触电伤害 |
违反用电规范、违规操作等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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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械设备 |
机械伤害 |
缺少防护、违规操作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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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火灾 |
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焊接切割作业、违规动火、电器故障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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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拓运输 |
车辆伤害 |
矿山采场、运输道路 |
一般 |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生产安全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
特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在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下,成立泾阳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挥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县长
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供电公司、事发属地镇政府(街道办)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可根据事故情况作适当调整)。
2.2.1工作职责
1.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制定非煤矿山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具体指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督促指导街镇做好一般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5)向县应急指挥部、县政府办报告应急救援情况。
2.组长职责
(1)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工作,对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发布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命令。
3.副组长职责
(1)协助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
(2)负责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工作;
(3)受组长委托,负责非煤矿山事故现场处置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2.2.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履行值守、信息汇总上报、技术支撑、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贯彻落实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决策部署,并负责督促执行;提出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物资设备、技术力量等资源的征用、调配及处置等工作建议,并按县级指挥部指令迅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与上级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2.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县政府办
负责应急状态下县级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工作。
2.县公安局
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及周边地区的社会秩序维护。
3.县应急管理局
负责组织、综合协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物资的调拨。
4.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和装备的运输,组织、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
5.县卫健局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6.县总工会
参与非煤矿山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7.县自然资源局
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调查、灾情报告。
8.县电信公司
负责为非煤矿山事故的指挥处置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组织协调各大通信运营商确保应急通信联络畅通。
9.县气象局
负责天气监测、预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的事故灾害调查、评估及气象分析等工作。
10.县消防救援大队
(1)负责对非煤矿山灾害事故实施抢险救援;
(2)协同企业抢险救援队伍执行被困及被埋压人员的营救任务。
11.县财政局
负责监督事故救援经费落实。
12.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
协调全县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街镇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流域的污染纠纷。
13.县供电公司
(1)主要负责供电区域内低电压规划和整改工作;
(2)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及以下电网的生产、运行、安全、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供电区域内供用电业务管理工作;
(4)负责供电区域内供电所管理工作;
(5)负责供电区域内电力扶贫及电气化建设工作。
14.各街镇
(1)配合组织、协调应由属地政府负责处置的非煤矿山事故;
(2)配合做好事故应急的先期处置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并在县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完成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根据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涉及范围、影响程度、发展态势和应急处置实际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街镇人民政府、事故单位和涉及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成员单位组成,现场指挥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主管安全副县长担任或县级指挥部指派。
主要职责:收集现场信息、核查现场情况,针对事态发展,制定和调整现场处置方案;全力组织抢险救援,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协调现场应急资源;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县级指挥部请求应急终止;负责县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现场处置组、技术信息组、医疗救护组、警戒保卫组、通讯联络组、物资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情况及抢救需要,现场指挥长可视情况调整工作组、组成单位及职责,调集县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
2.3.1现场处置组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各街镇及非煤矿山救护队等
主要职责:调配专业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掌握事故动态;参与救援方案制定;组织事故现场侦察、抢险救援,控制危险源。
2.3.2技术信息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各街镇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
(1)收集、汇总、报送事故信息和救援动态信息,统筹协调、跟踪服务、落实督办各组工作完成情况;
(2)掌握、研判事故,组织专家研究论证,为救援工作提供科学高效的技术支持;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实施技术和安全保障措施;
(3)提供矿山地质、水文等资料;
(4)技术信息组内设专家组:研判事故,研究论证救援技术措施,为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救援方案制定;提出防范事故扩大措施建议。
2.3.3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配合单位:县医疗机构、各街镇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资源保障,现场伤员救治,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2.3.4警戒保卫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派出所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疏导。
2.3.5通讯联络组
牵头单位:县电信公司
配合单位:县移动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联络,保证通讯畅通;负责应急工作组之间的协调以及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协调;负责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联络、协调。
2.3.6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救援保障中心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救灾科、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气象局、各街镇及相关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应急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突发事故处置后,及时清点、回收应急救援物资,补充足够的救援物资。负责通信、电力、气象、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2.3.7善后处理组
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各街镇及相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做好人员安置、补偿、恢复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及受影响人群等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善后等事宜。
2.3.8事故调查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总工会、各街镇及相关部门等。
主要职责:
(1)负责对矿山事故有关人员、现场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2)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矿山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3)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矿山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4)负责向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后期的工作情况。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监管,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等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矿山企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非煤矿山安全事故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并跟踪研判,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各矿山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安全风险基础数据;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矿山安全生产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监测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矿山企业要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应急事项。
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的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矿山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矿山事故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等日常工作,建立监测预警制度;对预警信息的发展情况实行24小时跟踪监测,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并积极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对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泾阳县非煤矿山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发生的事故有:地质灾害、爆破伤害、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火灾事故等。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违者必究。
2.矿山企业所有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加强对露天开采的管理,严格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规定进行开采作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将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记。
3.4.2预警级别的确定和发布
矿山事故预警发布的内容,包括预测矿山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区域、时间、影响范围及应对措施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台、广播、报纸、互联网、短消息、各类公共显示屏等公共媒体。
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反应的原则。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及时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蓝色预警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向全县或事发地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批准发布。
预警发布和解除应遵循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
3.5预警响应
3.5.1当预警级别为蓝色预警(Ⅳ级)时,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并及时上报。
3.5.2当预警级别为黄色预警(Ⅲ级)时,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密切关注相关动态,采取相关应急响应措施。
3.5.3当预警级别为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时,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县应急指挥部应高度关注相关动态,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故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当确定事故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措施。
按照非煤矿山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Ⅰ级、Ⅱ级和Ⅲ级响应
非煤矿山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发生后,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市级及以上政府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Ⅳ级响应
非煤矿山一般事故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全力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遇到专业技术等问题时,及时报请上级应急指挥部门进行支援。
发布预警信息后,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级别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公布接报信息的渠道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加强对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2.各级应急组织机构进入应急状态,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3.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专家,及时对事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科学预测矿山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确定事故响应的级别。
4.调集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检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是否完备,确保随时实施救援行动。
5.加强事发地社会治安管控,维护社会秩序。
6.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7.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事故危害的人群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发生矿山事故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或矿长)为矿山事故第一报告人。
发生事故部门的负责人为事故应急处理第一责任人。
矿山事故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总结报告三类。
1.初次报告。
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死伤情况,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和事故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措施,报告人和联系方式等。
2.续报。
主要包括事故的最新情况和补充信息,事故处理的最新情况和工作计划。
3.总结报告。
主要包括对事故的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建议,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总结。
初报从发生事故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1.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立即报告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管理局。
县政府办公室24小时值守电话:029—36222332
县应急管理局24小时值守电话:029—36212596
2.县政府办公室或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同时报告市应急管理局。报告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
1.事故或险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等基本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抢险救援情况。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响应处置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以地方政府为主。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事故情况,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矿山事故的监测、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立即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救援需要,适时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派。
为使现场指挥部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指挥部运行相关工作制度。
1.制发证件。现场指挥部建立后,根据实际需要为参与抢险的人员配发现场通行证件,同时将证件样式交公安机关识别。
2.建立现场指挥部联席会议制度。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听取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情况汇报,通报信息、研判会商、制定方案、布置任务等。
3.协调联动机制。现场指挥部负责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各工作组之间和各单位之间在开展事故处置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必要时,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4.信息报送制度。技术信息组负责收集抢险工作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报送。各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工作情况报技术信息组。
5.专家会商制度。为确保抢险救援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加快抢险救援工作进程,避免事故影响和损失进一步扩大,专家组针对抢险救援工作中随时出现的技术问题及时进行会商,制定技术工作方案和措施,为开展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指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现场值班制度。参与抢险的各单位应安排联络员进行全程现场值守,传达指令和信息,协助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任务。在开展抢险救援过程中如需更换联络人员,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报现场指挥部。在完成任务并报请现场指挥部同意后,联络员方可撤离。
7.工作资料收集。现场指挥部负责收集抢险救援工作中的各种资料。各工作组及成员单位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中产生的文档资料,应及时报现场指挥部。文档资料主要包括:请示报告、领导批示、会议纪要、工作方案、专家会商结果、大事记、各种图片、音像资料等。
8.为确保抢险工作顺利开展,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1.各街镇办公室负责
(1)事故所在街镇办公室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迅速调集相关方面人员、抢险队伍、设备物资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当现场抢险救援需求超出镇办公室的协调能力时,应及时报请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协助支援;
(3)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救援需要,及时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资源到达现场参与抢险救援。
2.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
(1)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迅速协调相关方面人员、抢险队伍、设备物资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相关单位在接到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指令后,应立即组织协调抢险资源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3)当抢险救援需求超出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能力时,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及时报请县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持。
当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在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前,相关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分为企业先期处置和属地人民政府先期处置两类。
在政府部门到达事故现场前,事故所在企业为先期处置的负责单位,企业负责人为抢险救援指挥的第一责任人。非煤矿山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企业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将危险环境中的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2.核实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3.向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准确信息,并随时续报救援进展情况;根据抢险需要立即拨打120、119、110等电话,通知相关单位到场救援。
4.安排人员到现场周边引导赶往现场抢险救援的人员、车辆和设备。
5.当事故造成路面塌陷或坡面有危险物等次生灾害和隐患时,应及时安排专人对危险区域进行看护,并进行围挡、隔离、封闭。确定抢险救援工作区域,同时安排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维护现场及周边秩序。
6.调集所属人员和技术力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影响抢险救援的阻碍和不利因素,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7.当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到达现场后,企业负责人应及时汇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需要处理的问题及有关工作措施。交接工作完成后,按照应急权限划分,移交事故处置协调指挥权,并配合做好后续抢险救援工作。
事故所在地政府在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启动政府先期处置程序赶赴现场。
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所在地街镇政府先期处置可采取以下措施:
1.在赶往事故现场的同时,与事故所在企业核实事故准确信息以及现场抢险救援相关情况,及时将信息上报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
2.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与企业现场负责人交接工作后,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继续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3.根据现场救援需求及时协调相关资源到达现场参与抢险。
4.随时向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续报抢险救援情况。
5.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后勤保障,主要包括:现场指挥部设置场所、抢险救援人员食宿准备、现场指挥部运行所需物资等。
6.根据实际需要,还可采取其他必要措施开展先期处置。
事故处置过程中,根据现场需要,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1.交通疏导和管制。县公安部门应及时对事故影响路段采取交通疏导措施,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预防次生事故发生。在实施抢险过程中,县公安部门应为赴现场参与抢险的车辆、设备快速到达事故现场,以及为医疗救护车辆开展事故伤亡人员转运提供通行便利。
2.设置警戒区域及现场秩序维护。县公安部门应根据现场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3.消除抢险救援阻碍。因非煤矿山事故导致其他次生灾害,阻碍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时,县消防救援大队应立即组织实施救援,为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创造条件。根据实际情况对影响抢险救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实施拆除。影响抢险救援的不利因素消除后,各单位加快推进抢险救援各项工作。
4.风险源监测。根据事故性质、险情状况和抢险需要,现场指挥部组织专业监测机构,对事故现场及受影响范围的地形、建筑物、构筑物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及时提交现场指挥部专家组。
5.专家会商。专家组针对抢险救援中出现的技术类问题或风险源监测到的不良数据,及时进行会商,形成专家意见,确定解决方案,并指导相关单位实施。
6.相关资料调取。根据现场抢险救援需要,县应急管理局应及时协调提供事故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及工程勘察等资料数据。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单位应及时协调提供抢险救援范围内的管线设施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抢险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7.事故人员营救。承担抢险任务的各单位应尽可能用最短时间和最为安全的方式,对事故受困人员开展营救。各相关单位应为营救事故受困人员提供支持。根据需要,可动用搜救犬、生命探测仪等手段辅助实施营救。在营救过程中,尽量避免对事故受困人员造成二次伤害。
8.救护、转运事故受伤人员。医疗机构应在第一时间对营救出的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初步判定伤情、统计受伤人数,并及时转运到医院。根据需要,县交通运输局为转运工作提供交通便利;
9.人员转移避险和临时安置。当非煤矿山事故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造成影响时,属地镇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将危险建筑物内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避险,必要时对转移避险人员实施临时安置。
10.家属接待。事故所在企业要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工作,主动为家属提供相应的后勤保障,做好安抚和思想工作。避免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干扰抢险工作正常开展。
1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1.查明坍塌滑坡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及其影响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查明被坍塌滑坡事故埋压、围困人员的可能位置和人数。
3.查明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地点的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边坡技术参数等相关影响因素。
4.查明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地点可能存在的其它坍塌滑坡体及浮石、危石等危险源;检查采场顶部是否存在再次滑落的危险;
5.确定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分析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原因,确定清除坍塌滑坡体等危险源的技术方案与具体方法并制定相应安全措施。
7.落实救援可用的抢险设备、物资及需要外部调配的设备与相关物资。
8.实施简易卸载工程。
9.利用砂、石、土等重物反压坡脚减缓滑坡的滑动。
10.对坍塌滑坡的边坡段尚未进行有效处理之前,在坡脚应划出安全警戒线或采取防护拦措施,防止任何人员靠近危险区域。
11.紧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划定危险区域,安排测量人员进行坡面位移变形观测,并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做好监控工作。如坡面不能稳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如用挖掘机进行重新刷坡、坡面支撑、在坡面或坡脚打抗滑桩或木桩等措施,防止坡面破坏扩大。
12.做好事故恢复,对塌方滑坡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送运到指定地点,不得就近堆放在山边。
13.在判定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时,做好事故恢复准备,并在实施恢复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和观察,防止事故恢复中产生新的危害和事故。
14.分析和调查塌方滑坡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时采取可能的消除措施。恢复供水、供电管线和因践踏和损毁的道路,清理抢险器具,分类清除事故现场其他废弃物。
15.注意事项
(1)在实施救援之前,观察边坡土的稳定性情况,防止二次塌方滑坡引发的人员伤亡。并派专人时刻注意边坡的变化情况,发现变化,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2)在现场施救的过程中,当塌方土量较小时,应采用人工清除覆土的方法,将被埋人员找到。在刨人时应一边挖土一边协同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如供氧、包扎),人员挖出后用担架将受伤人员抬出。如塌方量较大,则用挖掘机从一侧挖除,形成一定宽度的工作面,然后采用人工挖土,将被埋工人救出。挖掘应尽量采用人工挖掘,防止机械对被埋人员造成伤害。人工挖掘尽量避免使用尖锐性工具。当必须采用机械挖掘时,在估计距被埋人员3米时必须采用人工挖掘。对于大块沉重物体,应合理组织搬运,尤其是压在被埋人员身上的大块物体,必须组织好足够人力方可搬运,搬运前应明确分工,由专人负责将被埋人员移出。人员应分组,按照工作面合理安排人力并及时轮换,保障抢救挖掘人员体力,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将被埋人员抢救出来;
(3)当有地表水时,应加强对地表水的引排,将水往相反方向排放,防止地表水对塌方的冲刷,增加对被埋人员的压力,并且形成流沙、淤泥导致被埋人员呼吸系统堵塞;
(4)被埋人员被救出以后,在专业医护人员到达前由救助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简单救助:争分夺秒抢救压埋者,使头部先露出,保证呼吸畅通,伤员救出来之后,呼吸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呼吸;
(5)在实施人工呼吸前,先要将伤员迅速地搬到附近较安全又通风的地方,再将伤员领口解开,腰带放松,脱掉鞋子。口腔里若有土块、血块、痰液、假牙等,应完全吸出或取出。然后进行心肺复苏;使用止血带对伤口进行止血,切忌对压伤处进行热敷或按摩;
(6)在现场施救过程中,如发现伤员有骨折现象,则利用木板、竹片和绳布等捆绑骨折处的上下关节,固定骨折部位,也可将其上肢固定身侧,下肢缚在一起;在医院救护车未来之前,利用担架,选配不少于4名身强力壮的救护人员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将其抬至救护车到达的地带。如该伤者伤口出血比较严重,伤员应以头低脚高的姿势躺卧,使用消毒纱布或清洁织物覆盖在伤口上,用绷带较紧地包扎,以压迫止血,或选择弹性好的橡胶管、橡胶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巾等。对上肢出血者,捆绑在其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对下肢出血者,捆绑在其在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并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如伤者剧烈疼痛难忍,必要时给伤者先服用止痛剂和镇痛剂。伤员在救护时不要随意移动或翻动其身体;
(7)伤员在经过医护人员简单救护后,不管受伤轻重,均应用救护车或企业车辆尽快送到最近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与治疗,听从医生意见是否进行留院观察。
1.确定爆破事故发生的地点和影响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切断事故发生地点的电源,防止救援过程中次生伤害的发生。
3.查明事故现场的周围环境,特别注意要查明周边工程、边坡、岩体稳定情况,查明有无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并予以排除,保障救援过程的安全。
4.确定救援方案。
5.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后次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对于露天矿山,应注意炮烟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边坡坍塌、残留爆炸物等危害的产生。
6.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7.注意事项
(1)组织事故影响区内的人员安全地撤离现场、核实伤亡、失踪人数;
(2)组织清理抢险通道,引导抢险人员、物资尽快到达现场;
(3)专人检查、监视事故发生区域周边采场、边坡、岩体等稳定情况,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4)防止与救援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内。
1.判断人员和房屋是处在物源区、流通区还是堆积区。
2.转移泥石流最高迹线以下所有人员。
3.确定事故发生的影响范围。
4.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5.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6.截、排引导地表水,形成水土分离,以降低泥石流规模。
7.固定或清理泥石流物源。
8.注意事项
(1)在抢险过程中,必须有专人检查、监控上游变化情况,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2)做好现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
2.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切断电源,防止事态扩大,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3.操作失误造成低压触电,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掉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材料抢救触电者,将其脱离电源,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确保自身安全,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因触及带电导线而触电,可用干木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等将电线剪断。剪断电线要分相,一根一根地剪断,并尽可能站在绝缘物体或干木板上。
5.高压带电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棒等)抢救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
6.当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就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①通畅气道;②口对口(鼻)人工呼吸;③胸外按压;④现场救护中的注意事项要坚持不断,慎用药物。
7.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医院或拨打120急救中心到现场抢救。
1.立即关闭运转机械,切断设备主电源,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企业负责人迅速组织事故抢救。
2.对伤者进行包扎、止血、止痛、消毒、固定等临时措施,防止伤情恶化。如有断肢等情况,及时用干净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无裂纹的无色塑料袋或胶皮袋内,袋口扎紧,必要时在口袋周围放置冰块、雪糕等降温物品,不得在断肢处涂酒精、碘酒及其他消毒液。
3.肢体卷入设备内,立即切断电源。如果肢体被卡在设备内,不可用倒转设备的方法取出肢体。妥善的方法是拆除设备部件,取出肢体。无法拆除时拨打119报警,等待专业救援。
4.伤员送附近医院急救,断肢随伤员一起运送。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碘伏,然后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
(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纱。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1.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火源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划定警戒区域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2.查明受火灾事故影响尚未撤出人员的可能位置和数量。
3.查明火灾区可燃物性质和数量,搬离火区周边易燃物资,控制火区范围。
4.确定救援方案。
5.根据火源部位、性质、影响范围,及时切断灾区电源,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
6.依据着火位置和燃烧物质的不同,选用相应的灭火方法。
7.明确可能需要调动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物资保障。
8.注意事项
(1)组织事故影响区内的人员安全地撤离现场、核实伤亡人数;
(2)施救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保证施救者自身安全。
1.发生车辆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矿山有关部门和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机动车下面或驾驶室时,应立即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移动车辆或移开物件,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采取措施防止机动车倾倒、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2.遇险人员要积极自救,同时要尽量通知救援人员自己所处的准确位置,以便得到及时救援。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对遇险人员进行抢救,因撞伤、挂伤、碾压等造成人员受伤,将受伤人员转移至安全地点,采取简单的救护措施。伤势较轻的,利用矿山运输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救治;伤势较重的,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支援。
3.排险、控险应急措施:发生场内机动车辆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救出被困在驾驶室内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使车辆熄火,防止火灾的蔓延扩大。如发现车辆有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品泄漏时,应疏散无关人员,禁止点火源出现,立即采取堵漏措施,避免发生爆炸事故。漏油时,可根据砂眼大小,选用相应规格的保险丝,用手锤轻轻将其砸入砂眼内,便可消除漏油现象。并及时到专业维修部进行维修。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向市级人民政府请求增援。
必要时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县人民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当非煤矿山事故风险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部署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非煤矿山事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非煤矿山事故的信息由县政府办公室发布。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网站发布信息。
1.应急处置结束后,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勘察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事发地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事故现场清理。非煤矿山事故导致建筑物倒塌、断电漏电、环境污染等,要立即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到现场处置。
3.县卫健局要做好现场消杀与疫情监控等工作。
5.1.2保险
保险公司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企业及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
事故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结合调查评估情况,立即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等。
1.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事故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以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企业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地政府给予支援。
2.县人民政府及涉及非煤矿山相关镇人民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事故需要的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非煤矿山事故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3.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抢险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事故时优先调用。
由县卫健局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支援队伍实施医疗救护,并根据非煤矿山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提供应急状态下的各项医疗保障。具体方案由县卫健局按实际需求组织有关医疗机构针对事故后果制定详细治疗、抢救方案,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应对非煤矿山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能力。
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企业承担。各矿山企业应充分做好应急资金的储备,为应对各类事故提供资金保障。
事故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部分,由属地政府协调解决。
1.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条件下非煤矿山事故指挥处置需要。
2.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逐步建立和完善应急指挥基础信息。应急指挥基础信息包括隐患及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咨询专家、抢险设备物资数量及分布信息等,做到及时维护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可靠,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支持。
县交通运输局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现场救援需要,县公安机关负责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或疏导,确保应急指挥人员、应急抢险队伍及设备物资快速到达现场。
县公安局应根据现场抢险救援作业范围,组织对现场及周边设置警戒区域,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实施控制,做好抢险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县应急管理局应当根据应急需要,聘请专家组建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广泛开展非煤矿山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应组织开展对本预案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相关人员更好地实施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涉及单位及人员的预防和处置非煤矿山事故的能力。
各街镇政府应全面组织本辖区矿山企业开展对本预案及应急知识的培训,丰富企业一线人员应急知识,提高非煤矿山事故的协调处置能力。
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办公室和各矿山企业负责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方案,组织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练;演练应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企业、群众参与,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使参与人员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掌握处理事故方法的目的。
应急预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演练可采取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进行。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估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对本预案适时修订,按照评估意见修订、更新本预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泾阳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泾阳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图
3.泾阳县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名单
4.泾阳县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流程图
5.泾阳县各部门(单位)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表
6.泾阳县非煤矿山企业统计表
7.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简介及应急资源
8.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介及应急资源
9.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及应急资源
10.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及应急资源
|
序号 |
应急职务 |
原职务(或部门)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1 |
非煤矿山故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
县委常委、常务 副县长 |
刘战军 |
029-36222332 |
|
2 |
非煤矿山故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 |
县应急管理局 局长 |
闫静亚 |
13909108823 |
|
3 |
成员 |
县人武部副部长 |
王华 |
13379401694 |
|
4 |
成员 |
县财政局局长 |
刘卫安 |
13992005322 |
|
5 |
成员 |
县卫健局局长 |
钱晓东 |
13992077222 |
|
6 |
成员 |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
陈新 |
13992088898 |
|
7 |
成员 |
市生态环境局 泾阳分局局长 |
陈大伟 |
18691088802 |
|
8 |
成员 |
县民政局局长 |
赵新海 |
13992088889 |
|
9 |
成员 |
县文旅局局长 |
高晓鹏 |
13379304023 |
|
10 |
成员 |
县人社局局长 |
闫政 |
13335417861 |
|
11 |
成员 |
县住建局党委书记 |
韩选章 |
15191809999 |
|
12 |
成员 |
县气象局局长 |
王亚莉 |
15229605110 |
|
13 |
成员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赵延安 |
13700203699 |
|
14 |
成员 |
县武警中队队长 |
陈相顺 |
13892963025 |
|
15 |
成员 |
县消防救援大队 大队长 |
吴旭 |
15991881666 |
|
16 |
成员 |
县交通管理 大队教导员 |
李晓伟 |
18992052255 |
|
17 |
成员 |
县供电公司经理 |
杨小勇 |
13809108884 |
|
18 |
成员 |
县电信公司经理 |
刘艳峰 |
15319040118 |
|
19 |
成员 |
县医院院长 |
连涛 |
18992034031 |
|
20 |
成员 |
县中医医院院长 |
段支援 |
13891080101 |
|
21 |
成员 |
永安医院院长 |
王永安 |
13991022018 |

医疗救护组
|
序号 |
街镇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
1 |
泾干街道办 |
郑杰 |
13335408313 |
|
2 |
云阳镇 |
王博林 |
15929219763 |
|
3 |
桥底镇 |
王博 |
13759863412 |
|
4 |
王桥镇 |
焦政 |
18991192926 |
|
5 |
口镇 |
朱浩 |
18691056620 |
|
6 |
三渠镇 |
张景恒 |
13149102388 |
|
7 |
中张镇 |
潘群奇 |
15619526033 |
|
8 |
兴隆镇 |
白少帅 |
18329405678 |
|
9 |
安吴镇 |
刘东 |
17730643276 |

|
序号 |
部门名称 |
应急值守电话 |
|
1 |
县委宣传部 |
029-36222213 |
|
2 |
县政府办公室 |
029-36222332 |
|
3 |
县应急管理局 |
029-36212596 |
|
4 |
县发改局 |
029-36220336 |
|
5 |
县教育局 |
029-36220303 |
|
6 |
县公安局 |
029-36222316 |
|
7 |
县民宗局 |
029-36220059 |
|
8 |
县民政局 |
029-36222233 |
|
9 |
县财政局 |
029-36222627 |
|
11 |
县人社局 |
029-36222567 |
|
12 |
县自然资源局 |
029-36222683 |
|
13 |
县住建局 |
029-36222106 |
|
14 |
县交通运输局 |
029-36222148 |
|
15 |
县农业农村局 |
029-36222137 |
|
16 |
县水利局 |
029-36222139 |
|
17 |
县卫健局 |
029-36222124 |
|
18 |
县信访局 |
029-36222990 |
|
19 |
县文旅局 |
029-36218995 |
|
20 |
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 |
029-36227681 |
|
21 |
县市场监管局 |
029-36222521 |
|
22 |
县气象局 |
029-36202383 |
|
23 |
县燃气公司 |
029-38958596 |
|
24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029-36215232 |
|
25 |
县供电公司 |
029-36222985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开采方式 |
开采矿种 |
生产 规模 |
|
1 |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 |
张林 |
15891001668 |
露天开采 |
水泥用 石灰岩 |
360万吨/年 |
|
2 |
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陈建群 |
18909173679 |
露天开采 |
水泥用 石灰岩 |
80万吨/年 |
|
3 |
金隅冀东发展泾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袁野 |
15032562299 |
露天开采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500万吨/年 |
|
4 |
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张超 |
18392850608 |
露天开采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500万吨/年 |
一、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简介
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是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德堡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司位于陕西省泾阳县王桥镇,占地600亩,现有在职员工360人,拥有一座自备石灰石矿山和两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及配套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
石灰石矿山位于泾阳县兴隆镇白马杨村,距厂区直线距离10公里。矿区面积1.0228平方公里,探明石灰石总储量2.89亿吨,生产规模360万吨/年,设计开采服务年限60年,现有职工72人。矿山采用全机械化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爆破作业外包由具有一级爆破资质的西安鹏程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完成,采用电子毫秒电雷管起爆技术。配备了两台安百拓液压潜孔钻机,日立890、490、350反铲挖掘机、正铲各一台,10台矿用自卸汽车负责运输,运至破碎机处,破碎成粒度<70mm的碎石,通过9.8公里的胶带输送机送至厂区。
公司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由经理担任主任,并依法依规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部,配备专职安全员6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2人。建立了从经理到班组的四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每班召开班前会。公司矿山设有安全室,其中,专职安全员2名(含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兼职安全员2名,公司以安全标准化创建为载体,狠抓基础管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近年来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多次被上级政府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二、冀东海德堡(泾阳)矿山矿长及现场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1 |
矿长 |
武帅 |
矿山运行部部长 |
18740702835 |
|
2 |
安全管理 人员 |
李立 |
安全管理责任师 |
18192483692 |
|
王磊 |
安全员 |
15229717870 |
三、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
序号 |
应急职务/组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1 |
总指挥 |
张林 |
经理 |
15891001668 |
|
2 |
副总指挥 |
张永林 |
副经理 |
18630520082 |
|
武帅 |
矿山运行部部长 |
18740702835 | ||
|
3 |
现场处置组 组长 |
鲁鑫 |
矿山运行部副部长 |
13891097610 |
|
现场处置组 成员 |
吕峰 |
采矿主管 |
13892033169 | |
|
张锋 |
运行主管 |
13488066589 | ||
|
张少飞 |
采矿工程师 |
19991654965 | ||
|
康召鹏 |
测量、地质工程师 |
15229202961 | ||
|
李维康 |
移动设备工程师 |
13720502968 | ||
|
李立 |
安全管理责任师 |
18192483692 | ||
|
薛小平 |
机械工程师 |
13571058107 | ||
|
唐昱乐 |
电气工程师 |
13649182579 | ||
|
孙文明 |
铲装班长 |
15129782426 | ||
|
孙随明 |
矿车班长 |
13891484398 | ||
|
杨关保 |
钻机班长 |
15929258876 | ||
|
王西安 |
维修班长 |
15291803097 | ||
|
孙大勇 |
矿山班长 |
15909266745 | ||
|
4 |
后勤保障组 组长 |
王磊 |
安全员 |
15229717870 |
|
后勤保障组 成员 |
马娜 |
后勤管理 |
15091345662 | |
|
陈宁 |
后勤司机班长 |
13892964320 | ||
|
韩曦 |
电气技术员 |
18291031768 | ||
|
5 |
警戒疏散组 组长 |
卢敏 |
矿车班长 |
13992017567 |
|
警戒疏散组 成员 |
郭运 |
矿车司机 |
13571086374 | |
|
史艳军 |
中控操作员 |
15229504086 | ||
|
张雷 |
矿车司机 |
13991022359 | ||
|
6 |
医疗救护组 组长 |
朱雷跃 |
巡检班长 |
13892905053 |
|
医疗救护组 成员 |
魏辉 |
巡检班长 |
13474545483 | |
|
孙爱阳 |
巡检班长 |
13571004300 | ||
|
许宋军 |
巡检岗位 |
18091017503 |
四、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矿山应急物资配备表
|
序号 |
种类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存放地点 |
|
1 |
通讯 物资 |
对讲机 |
6 |
台 |
各班组、工序 |
|
2 |
固定电话 |
5 |
个 |
相关工序、班组 | |
|
3 |
喊话喇叭 |
2 |
个 |
矿山安全室 | |
|
4 |
防汛 物资 |
雨衣 |
30 |
件 |
矿山安全室 |
|
5 |
雨鞋 |
20 |
双 |
矿山安全室 | |
|
6 |
编织袋 |
200 |
条 |
矿山安全室 | |
|
7 |
铁锹 |
20 |
把 |
矿山安全室、工序 | |
|
9 |
水泵 |
2 |
台 |
矿山安全室、工序 | |
|
10 |
消防 设施 |
消防水枪 |
3 |
个 |
矿山安全室 |
|
11 |
消防水带 |
3 |
卷(10-65-20) |
矿山安全室 | |
|
12 |
干粉灭火器 |
40 |
具(MFZL4) |
各工序、班组 | |
|
13 |
干粉灭火器 |
2 |
具(MFZL8) |
各工序 | |
|
14 |
干粉灭火器 |
2 |
具(MFZL35) |
各工序、班组 | |
|
16 |
镐 |
2 |
把 |
矿山安全室 | |
|
17 |
灭火拖布 |
15 |
条 |
矿山安全室 | |
|
18 |
消防斧 |
5 |
把 |
矿山安全室 | |
|
20 |
医疗 物资 |
担架 |
2 |
付 |
矿山安全室、工序 |
|
21 |
小药箱 |
3 |
个 |
矿山安全室、工序 | |
|
23 |
照明 物资 |
备用电缆 |
10 |
米 |
运行工序 |
|
24 |
照明灯(安全行灯) |
10 |
个 |
矿山安全室 | |
|
25 |
防护 物资 |
防护服 |
5 |
套 |
矿山安全室 |
|
31 |
防尘口罩 |
100 |
个 |
矿山安全室 | |
|
32 |
安全带 |
3 |
条 |
矿山安全室 | |
|
33 |
手套 |
100 |
双 |
矿山安全室 | |
|
35 |
警戒带 |
5 |
盒 |
矿山安全室 | |
|
36 |
安全绳 |
20 |
米 |
矿山安全室 | |
|
37 |
救援 装备 |
装载机 |
1 |
辆 |
采矿工序 |
|
38 |
洒水车 |
1 |
辆 |
采矿工序 | |
|
39 |
挖掘机 |
2 |
台 |
采矿工序 | |
|
42 |
运输车辆 |
8 |
台 |
采矿工序 | |
|
43 |
后勤车辆 |
2 |
辆 |
矿山运行部 | |
|
44 |
检测 仪器 |
四合一气体检测仪 |
1 |
台 |
运行工序 |
|
45 |
其他 物资 |
千斤顶 |
3 |
个 |
矿山安全室 |
|
46 |
钢丝绳 |
2 |
根 |
矿山安全室 |
一、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简介
徐家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由泾阳县自然资源局核发了采矿许可证,批复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4228km²,生产规模500×104t/a,设计开采服务年限8.5年,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矿方法: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每层台段高度15米,安全平台宽5m,清扫平台宽8m,每隔两个安全平台设一个清扫平台,台阶坡面角65°,最终边坡角为51°23′46″。公司依法严格履行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公司证照齐全,分别完成了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生态治理方案审批以及环保、安全、水保及职业卫生“三同时”验收等手续。并全面通过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质量、能源、产品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全国建材行业首家通过五大基础管理体系认证的砂石骨料企业。
二、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矿长及现场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
矿山管理部负责人:翟晓召电话:13689103231
现场安全管理员:杨强电话:13720709004
三、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矿山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
应急职务/组别 |
姓名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 |
职务 | |
|
总指挥 |
袁野 |
38957169 |
15032562299 |
经理 | |
|
副总指挥 |
马晓锋 |
38957166 |
15829988340 |
副经理 | |
|
应急办公室 |
刘增辉 |
38957194 |
15900258053 |
安全总监 | |
|
冀晓彬 |
38957164 |
13653150169 |
生产运行部 部长 | ||
|
现场 处置组 |
组长 |
翟晓召 |
38957190 |
13689103231 |
矿山管理部 负责人 |
|
成员 |
姚佳 |
38957191 |
15929207667 |
生产运行部 一破工段长 | |
|
高磊 |
38957142 |
13571024536 |
生产运行部 二破工段长 | ||
|
张博 |
38957191 |
18291078505 |
生产运行部 发运工段长 | ||
|
警戒 疏散组 |
组长 |
刘永谋 |
38957191 |
13468578716 |
生产运行部 副部长 |
|
成员 |
王润 |
38957143 |
17719679406 |
生产调度、兼职安全员 | |
|
王平 |
38957142 |
18700061828 |
生产调度、 兼职安全员 | ||
|
郑安 |
38957143 |
13992004812 |
生产调度、 兼职安全员 | ||
|
医疗 救护组 |
组长 |
杨强 |
38957190 |
13720709004 |
安全环保部 安全主管 |
|
成员 |
刘高超 |
38957162 |
13379528828 |
小车班班长 | |
|
通讯 联络组 |
组长 |
吴海龙 |
38957163 |
13363373693 |
经理助理 |
|
成员 |
梁毅 |
|
13992915053 |
综合办公室 副主任 | |
|
屈强 |
38957190 |
17382568567 |
安全环保部 保卫主管 | ||
|
后勤 保障组 |
组长 |
李建云 |
38957167 |
18035885941 |
财务部 副部长 |
|
成员 |
姜小军 |
38957191 |
18191043267 |
生产运行部 设备主管 | |
|
曹孝伟 |
38957191 |
15113082806 |
生产运行部 电气主管 | ||
|
事故 调查组 |
组长 |
尚虎锋 |
35957190 |
15829319815 |
安全环保部 副部长 |
|
成员 |
安宏全 |
35957190 |
1389105964 |
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 | |
|
张卫同 |
38957191 |
18700064328 |
矿山管理 | ||
|
24小时值班 电话 |
029-38957142 | ||||
|
备注 |
应急救援组中若上一名人员因轮休、休假、病假等不在的由名单中下一名人员承担其相应的职责或者由总指挥安排相关人员补充缺员岗位。 | ||||
四、金隅冀东泾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矿山应急物资配备表
|
序号 |
种类 |
名称 |
数量 |
规格 |
存放地点 |
姓名 |
电话 |
|
1 |
通讯 物资 |
对讲机 |
30 |
台 |
生产运行部 |
杨强 杨强 杨强 |
13720709004 13720709004 13720709004 |
|
2 |
固定电话 |
10 |
个 |
生产运行部 | |||
|
3 |
喊话喇叭 |
2 |
个 |
安全环保部 | |||
|
4 |
防汛 物资 |
雨衣 |
10 |
件 |
生产运行部 | ||
|
5 |
雨鞋 |
10 |
双 |
生产运行部 | |||
|
6 |
编织袋 |
100 |
条 |
生产运行部 | |||
|
7 |
铁锹 |
50 |
把 |
生产运行部 | |||
|
8 |
深水泵 (自备深水井) |
2 |
台 |
生产运行部 | |||
|
9 |
水泵 |
6 |
台 |
生产运行部 | |||
|
10 |
消防 设施 |
消防水枪 |
10 |
个 (19mm) |
生产运行部 | ||
|
11 |
消防水带 |
10 |
卷(10-65-20) |
生产运行部 | |||
|
12 |
干粉灭火器 |
50 |
具(MFZL4) |
生产运行部 | |||
|
13 |
干粉灭火器 |
50 |
具(MFZL8) |
生产运行部 | |||
|
14 |
干粉灭火器 |
10 |
具(MFZL35) |
生产运行部 | |||
|
15 |
干粉灭火器 |
20 |
具(MFZL50) |
生产运行部 | |||
|
16 |
消防锹 |
10 |
把 |
生产运行部 | |||
|
17 |
灭火毯 |
1 |
条 |
生产运行部 | |||
|
18 |
消防斧 |
1 |
把 |
生产运行部 | |||
|
19 |
消防沙 |
1 |
吨 |
生产运行部 | |||
|
20 |
医疗 物资 |
担架 |
1 |
付 |
生产运行部 | ||
|
21 |
小药箱 |
2 |
个 |
生产运行部 | |||
|
22 |
氧气瓶 |
1 |
瓶 |
生产运行部 | |||
|
23 |
照明 物资 |
手电 |
20 |
把 |
生产运行部 | ||
|
24 |
照明灯 (安全行灯) |
5 |
个 |
生产运行部 | |||
|
25 |
防护 物资 |
工作服 |
100 |
套 |
生产运行部 | ||
|
27 |
连体服 |
8 |
套 |
生产运行部 | |||
|
29 |
工作鞋 |
100 |
双 |
生产运行部 | |||
|
30 |
反光背心 |
100 |
件 |
生产运行部 | |||
|
31 |
防尘口罩 |
100 |
个 |
生产运行部 | |||
|
32 |
安全带 |
20 |
条 |
生产运行部 | |||
|
33 |
手套 |
100 |
双 |
生产运行部 | |||
|
34 |
安全帽 |
50 |
顶 |
生产运行部 | |||
|
35 |
警戒带 |
1000 |
米 |
生产运行部 | |||
|
36 |
救援 装备 |
装载机 |
1 |
辆 |
生产运行部 | ||
|
37 |
消防水车 |
2 |
辆 |
生产运行部 | |||
|
38 |
挖掘机 |
1 |
台 |
生产运行部 | |||
|
39 |
推土机 |
1 |
台 |
生产运行部 | |||
|
40 |
运输车辆 |
1 |
辆 |
生产运行部 | |||
|
41 |
小轿车 |
3 |
辆 |
生产运行部 | |||
|
42 |
其他 物资 |
千斤顶 |
2 |
个 |
生产运行部 | ||
|
43 |
钢丝绳 |
100 |
米 |
生产运行部 |
一、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泾阳县黑云沟水泥用灰岩矿位于泾阳县口镇山底何村黑云沟,矿山始建于2004年,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规定开采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组成,年开采规模80万吨。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石灰岩,开采方式为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台阶高度15m,最小工作平盘宽度45m,最小工作线长度120m,工作台阶坡面角75°,终了台阶坡面角60°,最终边坡角43°,边坡最大垂高为206米(1056-850),现状边坡高度为116米(1056-940)。矿山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由咸阳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自2021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17日,许可范围:泾阳县黑云沟水泥用灰岩东段一期露天开采,标高1030m-850m。目前矿山自上而下已形成1042m、1030m治理平台,1015m、1000m、985m、970m、955m、终了平台,现生产平台为940m、925m。
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始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按照各级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注重安全教育培训实效,持续深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及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力度,现场管理与监督层层落实,有效杜绝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矿长及现场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
公司总经理:陈建群电话:18909173679
矿山车间主任:乔震电话:15929299001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穆党帅电话:19191818434
三、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
序号 |
应急职务/组别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1 |
总指挥 |
陈建群 |
总经理 |
18909173679 |
|
2 |
副总指挥 |
张小伟 |
安环处处长 |
17791673972 |
|
乔震 |
矿山车间主任 |
15929299001 | ||
|
3 |
事故抢险组组长 |
孙振平 |
运输班长 |
13892017259 |
|
事故抢险组成员 |
黄明 |
矿车司机 |
15389341458 | |
|
杨进娃 |
矿车司机 |
15929860884 | ||
|
何文强 |
矿车司机 |
18391052838 | ||
|
黄永恒 |
矿车司机 |
17729109569 | ||
|
孙民利 |
矿车司机 |
18182544692 | ||
|
黄民警 |
矿车司机 |
15991012937 | ||
|
张西民 |
矿车司机 |
13891482438 | ||
|
王润平 |
矿车司机 |
13891090219 | ||
|
黄强 |
矿车司机 |
15319084328 | ||
|
潘建定 |
矿车司机 |
13468912510 | ||
|
黄小围 |
矿车司机 |
13891020606 | ||
|
肖营合 |
矿车司机 |
18182579386 | ||
|
张治朝 |
矿车司机 |
15709242912 | ||
|
于淑卓 |
矿车司机 |
15091063289 | ||
|
何平 |
矿车司机 |
15929203779 | ||
|
曹冲 |
矿车司机 |
18220056128 | ||
|
4 |
警戒疏散组组长 |
李长荣 |
穿孔班长 |
13325399994 |
|
疏散警戒组成员 |
张西全 |
穿孔工 |
15149199357 | |
|
陈朝富 |
学徒工 |
15891003796 | ||
|
张喜良 |
学徒工 |
13992950004 | ||
|
5 |
后勤保障组组长 |
王平奎 |
挖机班长 |
15591052034 |
|
后勤保障组成员 |
黄天宇 |
库管 |
13572772897 | |
|
肖亚玲 |
炊事班长 |
13571059418 | ||
|
郭俊艳 |
炊事员 |
17719686243 | ||
|
吴涛 |
挖机司机 |
13335405670 | ||
|
何峰 |
挖机司机 |
15291042567 | ||
|
医疗救护组组长 |
王金龙 |
修车班长 |
15619519114 | |
|
医疗救护组成员 |
王清利 |
修车工 |
13992036598 | |
|
郭武利 |
修车工 |
13488170218 | ||
|
金军良 |
修车工 |
13468560018 |
四、陕西声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矿山应急物资配备表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存放地点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1 |
雨鞋 |
9 |
双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15129100912 |
|
2 |
铁锨 |
18 |
把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3 |
水泵 |
1 |
台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4 |
头灯 |
12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15129100912 |
|
5 |
可充式 手提灯 |
2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6 |
编织袋 |
200 |
条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7 |
雨衣 |
27 |
件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8 |
挖机 |
5 |
台 |
矿山现场 |
王平奎 |
15591052034 |
|
9 |
铲车 |
2 |
台 |
矿山现场 |
王平奎 | |
|
10 |
皮卡车 |
2 |
台 |
矿山大院 |
王平奎 | |
|
11 |
担架 |
1 |
件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15129100912 |
|
12 |
医用箱 |
1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13 |
氧气瓶 |
1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14 |
运输 车辆 |
17 |
辆 |
矿山现场 |
孙振平 |
13892017259 |
|
15 |
对讲机 |
38 |
台 |
个人携带 |
个人携带 |
|
|
16 |
警戒线 |
3 |
包 |
矿山大院 库房 |
黄天宇 |
13572772897 |
|
17 |
发电机 |
1 |
台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15129100912 |
|
18 |
应急灯、 手电 |
5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19 |
雨衣 |
10 |
件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20 |
救援 三脚架 |
1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
|
21 |
担架 |
1 |
个 |
应急物资库 |
李建军 |
一、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泾阳县土地岔—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单位为陕西煤化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化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投资3.2亿元人民币,年度产值2亿多元,年上缴各类税费3000余万元,增加了周边约160余人的就业能力,促进区域经济总量增长,带动所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对全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泾阳口镇吊庄村旁,矿区位于泾阳县城西北方向土地岔—阳坡一带,临近泾阳和淳化县界,矿区面积0.4平方公里,内蕴经济资源量(333)10322万吨,石英砂岩矿145万吨,共计资源量10467万吨。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开采方法,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矿山自基建、生产以来,认真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矿产资源的政策,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节约资源。企业采矿证开采有效期为2021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建矿至今,无超层越界非法开采,每年按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费用。
矿山开采流程为“穿孔→爆破→挖装→运输”,四个生产工序环节。
泾阳县土地岔-阳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开采现状为:形成东侧+930m、+915m、+900m、+885m、+870m、+855、+840m、+825m、+810m九个临时帮坡。实际形成台阶坡面角65°,安全平台宽度15米,符合矿山开采设计,现开采平台标高为+795、+780。
二、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长及现场安全管理员联系方式
公司总经理:张超电话:18392850608
矿山车间主任:胡玉乐电话:15562239388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辛盼盼电话:13892323973
三、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应急人员联系方式
|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联系方式 |
|
1 |
张超 |
组长 |
18392850608 |
|
2 |
于猛 |
副组长 |
18003987719 |
|
3 |
胡玉乐 |
副组长 |
15562239388 |
|
3 |
马耀东 |
副组长 |
18037831169 |
|
4 |
周宇恒 |
成员 |
17629019431 |
|
5 |
刘晗 |
成员 |
13309299706 |
|
6 |
王平 |
成员 |
18791321031 |
|
7 |
汪开恒 |
成员 |
18119420430 |
|
8 |
杨领 |
成员 |
19942523618 |
|
9 |
辛盼盼 |
成员 |
13892323973 |
|
10 |
何东东 |
成员 |
15281030612 |
|
11 |
李鹏 |
成员 |
13571090331 |
|
12 |
李峰 |
成员 |
18064334333 |
|
13 |
锁宏凯 |
成员 |
17392057123 |
|
14 |
刘永杰 |
成员 |
15637501237 |
|
15 |
王柯 |
成员 |
15809601121 |
|
16 |
潘建飞 |
成员 |
15213812051 |
|
17 |
徐刚 |
成员 |
18049372654 |
|
18 |
党飞飞 |
成员 |
18729310668 |
|
19 |
肖勇 |
成员 |
18392987980 |
|
20 |
涨潮铭 |
成员 |
18309146890 |
|
21 |
吕勇 |
成员 |
18629255512 |
四、泾阳中昊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应急物资配备表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存放部位 |
保管人 |
联系电话 |
|
灭火器 |
6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医疗箱 |
1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担架 |
1 |
副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铁锹 |
6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洋镐 |
2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沙袋 |
10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雨衣 |
2 |
套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应急手电 |
5 |
个 |
配发个人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对讲机 |
8 |
个 |
配发个人 |
张飞 |
18089111022 |
|
装载机 |
1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皮卡车 |
2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多功能 洒水车 |
1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挖掘机 |
2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矿运车 |
2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救援绳 保险带 |
1 |
套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警戒带 |
4 |
盒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警戒标识 |
6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雾炮机 |
1 |
辆 |
铲运车间 |
张飞 |
18089111022 |
|
离心通风机 |
1 |
台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小喇叭 |
1 |
个 |
铲运车间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
药品类(小药箱及药品) |
1 |
套 |
应急物资柜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充电头灯 |
4 |
个 |
应急物资柜 |
张飞 |
18089111022 |
|
保险绳 |
2 |
条 |
应急物资柜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安全警戒带 |
2 |
圈 |
应急物资柜 |
张飞 |
18089111022 |
|
发电机 |
1 |
台 |
库房 |
张飞 |
1808911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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